GB 316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

 1.范围

 本标准适用于孕期妇女和哺乳(妇女的营养补充食品,国家法律、法规和/或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 2.术语和定义

 2.1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

 添加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营养素(维生素和矿物质等)制成的适宜孕妇及乳母补充营养素的特殊 膳食用食品。

 3.技术要求

 3.1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每日份推荐量

 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最大每日份推荐量为50 g。

 3.2原料要求

 3.2.1优质蛋白质应来源于大豆、大豆制品、乳类、乳制品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,其含量占孕妇及乳母 营养补充食品质量的18%〜35%。

 3.2.2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(或)有关规定。

 3.2.3大豆类及其加工制品应经过高温等工艺处理以消除抗营养因子,如胰蛋白酶抑制物等。

 3.2.4不应使用氢化油脂。

 3.3感官要求

 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色泽、滋味、气味、组织状态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,不应有正常视力可 见的外来异物。

 4. 标识

 4.1产品标签应符合GB 13432的规定。食品名称应根据适宜人群标注“孕妇营养补充食品”或“乳母 营养补充食品”或“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”

 4.2标签上还应标注“本品不能代替正常膳食”,“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,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 时应注意用量”

了解详情GB31601-2015孕妇及乳母营养食品.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


济宁恒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
电 话:0537-3156768
网 址:www.sdhksw.com
E-mail :sdhksw@163.com
地 址:济宁市共青团北路177号鑫声玉城B座
备 案:鲁ICP 备18032186号-1 ICP许可证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|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| 片剂加工 | 颗粒加工 | 泡腾片加工 | 软胶囊加工 | 恒康生物化妆品 | 山东庆葆堂
济宁恒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|GMP企业|保健食品|软胶囊|固体饮料|压片糖果|代用代泡茶|特医食品生产销售
电话:0537-3156768 传真:0537-2176768
地址:济宁市共青团北路177号鑫声玉城B座  
网 址:www.sdhksw.com E-mail:sdhksw@163.com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

备案号:鲁ICP 备18032186号-1